宏達電重申S3專利有效
更新日期:2011/08/01 10:36 (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1日電)
宏達電對於併購S3專利可能無效之說表示,美國專利商標局目前並未對蘋果提出的「再審查申請」作出任何專利無效的決定,S3專利於再審查期間仍有效。
宏達電(HTC)昨晚發表聲明稿,針對7月30日工商時報關於宏達電併購S3專利可能無效的報導,嚴正表示「任何影射美國專利商標局已認定S3(S3 Graphics)告贏蘋果(Apple)的專利無效的報導均與事實不符」。
宏達電表示,被告(指蘋果)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再審查」(Reexamination)申請,是美國專利訴訟制度中常見的攻防程序;宏達電在美國專利訴訟案中,也是採取相同的策略。
因此,宏達電指出,蘋果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重新檢驗S3的專利,而美國專利商標局接受蘋果的要求,並發函通知蘋果與宏達電,但不等於宣告S3專利無效。
宏達電也說,「再審查程序」通常耗時數年,並且即使審查委員做成最後的判定意見,專利權人(指S3/宏達電)仍可對此一審查結果提起上訴。
宏達電指出,專利再審查程序中的「通知」並不構成任何「專利有效性」或「可專利性」的判定;且這個程序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程序是互相獨立的,並不影響。S3專利於再審查期間仍然有效、且具有法律上的執行力。
原文: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1/5/2w2p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