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要求澳洲及日本禁售iPhone 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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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要求澳洲及日本禁售iPhone 4S

文章世界專利 » 週二 10月 18, 2011 8:02 pm

三星要求澳洲及日本禁售iPhone 4S
2011-10-18

三星以旗下與HSPA、WCDMA及使用者介面相關的各式專利,尋求日本法院即刻禁售iPhone 4與iPad 2,以及要求澳洲法院頒布iPhone 4S的初步禁售令。

繼今年10月要求法國與義大利禁售iPhone 4S後,三星周一(10/17)再宣布已向澳洲及日本法院申請iPhone 4S的初步禁售令。

三星以旗下與HSPA、WCDMA及使用者介面相關的各式專利,尋求日本法院即刻禁售iPhone 4與iPad 2,以及要求澳洲法院頒布iPhone 4S的初步禁售令。

對於澳洲法院在上周頒布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的臨時禁售令,三星也在周一表示已提出上訴。

蘋果及三星已於10個國家提出專利訴訟,以求禁售彼此的產品,迄今蘋果已在德國、愛爾蘭、瑞士、英國與荷蘭贏得Galaxy手機的暫時禁售令,而德國法院也初步禁止三星於該市場銷售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

除了法、義、日、澳外,三星先前亦曾向荷蘭法院控告蘋果侵權,要求禁售iPhone與iPad等產品,根據外電報導,荷蘭法官認為三星所提出的專利屬於標準的一部份,應該開放授權,因此已於上周五(10/14)駁回該訴訟。

蘋果與三星之間有密切的競合關係,三星為蘋果主要的元件供應商,三星及蘋果又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市場上互為主要競爭對手,即使許多分析師認為這兩家業者最終將以交叉授權結束彼此於全球市場的訴訟糾紛,但雙方的戰火尚未有止歇的跡象。

原文: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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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星要求澳洲及日本禁售iPhone 4S

文章世界專利 » 週二 10月 18, 2011 8:04 pm

三星要求法國、義大利禁售蘋果iPhone 4S
2011-10-06

三星在申請禁令文件中表示,蘋果侵犯其無線通訊相關技術,特別是3G行動裝置的WCDMA標準。

三星週三(10/5)表示,已分別向法國巴黎和義大利米蘭的法院申請禁令,要求禁止銷售蘋果的新款iPhone 4S手機。

三星在申請禁令文件中表示,蘋果侵犯其無線通訊相關技術,特別是3G行動裝置的WCDMA標準。這些技術攸關行動裝置的通訊功能,而蘋果的侵權行為太過嚴重,因此要求禁售iPhone 4S。

三星表示,將在進一步評估後決定是否要在其他國家提出禁售要求。

蘋果與三星迄今已在多個國家相互提出專利訴訟,戰場從美國已延伸到德國、荷蘭,以及日本、南韓、澳洲等多個國家。

原文: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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