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達後 仁寶也得繳付授權金給微軟!
繼廣達後 仁寶也得繳付授權金給微軟!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1-10-24 13:45
繼緯創(3231-TW)與廣達(2382-TW)後,NB代工仁寶(2324-TW)也與微軟簽署專利授權協議;微軟(MSFT-US)宣布,已與仁寶達成專利授權協議,未來仁寶生產採用Google Android與Chrome作業系統電子裝置產品,皆須繳付授權金給微軟。
仁寶與微軟達成協議,也是繼先前微軟與緯創、廣達(2382-TW)達成協議後,3 個月內第 3 家與微軟達成協益的ODM廠,微軟對協議內容沒有具體說明,但未來仁寶生產的電子裝置搭載只要Android及Chrome系統,皆須繳付授權金給微軟。
雖然目前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由Android與蘋果(AAPL-US)iOS分食,但微軟藉收取專利授權金的方式,也等於是賺了這波商機;而不只是ODM廠,微軟先前與包含宏達電(2498-TW)與三星等手機品牌商達成協議,只要手機商銷售搭載Android作業系統電子裝置,皆須繳付部分專利費用給微軟。
原文: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1024/KDZUFC8HEWC2M.shtml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1-10-24 13:45
繼緯創(3231-TW)與廣達(2382-TW)後,NB代工仁寶(2324-TW)也與微軟簽署專利授權協議;微軟(MSFT-US)宣布,已與仁寶達成專利授權協議,未來仁寶生產採用Google Android與Chrome作業系統電子裝置產品,皆須繳付授權金給微軟。
仁寶與微軟達成協議,也是繼先前微軟與緯創、廣達(2382-TW)達成協議後,3 個月內第 3 家與微軟達成協益的ODM廠,微軟對協議內容沒有具體說明,但未來仁寶生產的電子裝置搭載只要Android及Chrome系統,皆須繳付授權金給微軟。
雖然目前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由Android與蘋果(AAPL-US)iOS分食,但微軟藉收取專利授權金的方式,也等於是賺了這波商機;而不只是ODM廠,微軟先前與包含宏達電(2498-TW)與三星等手機品牌商達成協議,只要手機商銷售搭載Android作業系統電子裝置,皆須繳付部分專利費用給微軟。
原文: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1024/KDZUFC8HEWC2M.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