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輝、嘉威 官司和解
工商時報 A17/科技要聞 2011/10/19
迎輝、嘉威 官司和解
【記者袁顥庭/台北報導】
聚光片廠迎輝(3523)與嘉威(3557)纏訟3年餘的妨礙營業秘密 訴訟以和解收場,迎輝昨(18)表示,公司已與嘉威達成和解,依雙方和解條件撤回相關民、刑事訴訟。依據和解協議,嘉威將支付迎輝 3.675億元和解金(內含營業稅),而嘉威將在第3季認列該項和解金支出。
迎輝於2008年2月向高雄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對嘉威及其負責人麥建進(現任嘉威董座)、員工蔡宗欣、陳榮俊、陳振南,和子公司楷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等提起違反刑法第317條妨害工商秘密等罪嫌告訴。其後又對嘉威及前述被告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假扣押及假處分案件。
官司纏訟3年餘,嘉威提議雙方和解,迎輝昨日宣佈,雙方同意以新台幣3.675億元達成和解,迎輝並同意撤回全部訴訟、假扣押及刑事告訴案。
原文:http://tol.chinatimes.com/CT_NS/CTContent.aspx?nsrc=A&ndate=20111019&nfno=N0120.001&nsno=2&nkeyword=%c0%e7%b7%7e%af%b5%b1K&SearchArgs=Keyword%3d%c0%e7%b7%7e%af%b5%b1K%26Attr%3d%26Src%3d11%26DateFrom%3d20111015%26DateTo%3d20111022%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
迎輝、嘉威 官司和解
【記者袁顥庭/台北報導】
聚光片廠迎輝(3523)與嘉威(3557)纏訟3年餘的妨礙營業秘密 訴訟以和解收場,迎輝昨(18)表示,公司已與嘉威達成和解,依雙方和解條件撤回相關民、刑事訴訟。依據和解協議,嘉威將支付迎輝 3.675億元和解金(內含營業稅),而嘉威將在第3季認列該項和解金支出。
迎輝於2008年2月向高雄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對嘉威及其負責人麥建進(現任嘉威董座)、員工蔡宗欣、陳榮俊、陳振南,和子公司楷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等提起違反刑法第317條妨害工商秘密等罪嫌告訴。其後又對嘉威及前述被告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假扣押及假處分案件。
官司纏訟3年餘,嘉威提議雙方和解,迎輝昨日宣佈,雙方同意以新台幣3.675億元達成和解,迎輝並同意撤回全部訴訟、假扣押及刑事告訴案。
原文:http://tol.chinatimes.com/CT_NS/CTContent.aspx?nsrc=A&ndate=20111019&nfno=N0120.001&nsno=2&nkeyword=%c0%e7%b7%7e%af%b5%b1K&SearchArgs=Keyword%3d%c0%e7%b7%7e%af%b5%b1K%26Attr%3d%26Src%3d11%26DateFrom%3d20111015%26DateTo%3d20111022%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