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裸女+「等你ㄛ」 廣告擅用美眉照片判賠
2011-08-08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龍亨電子遊藝場擅自抓取無名小站林姓女子相片,廣告還搭配其他裸女,寫著「等你ㄛ」,林女一狀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業者侵權,應賠林女8萬元。
林姓女子容貌清秀,有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平日有將照片存放在無名小站習慣,去年朋友告知有電子遊藝場拿她照片印製廣告傳單,她才發現照片被冒用。誇張的是,廣告單上還印有上半身赤裸橫躺的女子,寫著「精選優質辣妹專業培訓保証讓您享受最頂級的服務」、「最high的感受」,照片下方還寫著「等你ㄛ」。
林女隨即向業者反映要求改正,但去年底,業者仍繼續散發宣傳單。林女認為遊藝場屬特殊娛樂行業,易讓人產生負面印象,業者除侵害她肖像權,也貶抑她社會地位,求償28萬。
雖然何姓業者辯稱有問過林女取得同意才刊登,後來林女反悔,就立即把廣告單全部燒掉;林女則否認同意業者下載照片。法官認為林女雖非公眾人物,但業者使用林女照片顯然非良善目的,判決林女勝訴,業者應賠償8萬元。
原文: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nownews/20110808/index-131277439630700620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