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被搶 珠海幸福做商標
更新日期:2011/07/25 20:55
(中央社台北25日電)因「浪漫之都」被搶註,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申請將「幸福之城」做為商標獲得批准,在10年有效期間內,「幸福之城」將專屬於珠海。
新華社今天報導,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近日核准珠海市旅遊業「幸福之城」的申請,未來10年珠海可以「幸福」塑造城市形象,推廣相關旅遊,項目涵蓋觀光旅遊、汽車出租等9項。
報導說,2006年之前,珠海廣為人知的形象其實是「浪漫之城」,早在1999年全國旅遊交易會上,珠海就打出「浪漫之城,中國珠海」的宣傳口號。珠海浪漫情侶路廣為人知,珠海人也一直以城市的浪漫而自豪。
長期以來,包含珠海政府及旅遊界,都致力以「浪漫之城」宣傳推廣城市觀光,但到2006年,珠海才突然發現遼寧省大連市已搶先一步,成功將「浪漫之都」註冊為商標。
為有區隔,2008年3月開始,珠海市旅遊總會以「幸福之城」向大陸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商標,近日正式獲得批准。
但珠海一直沒有摒棄「浪漫之城」的城市形象。2008年,珠海推廣旅遊的口號是「浪漫之城,幸福珠海」,2009年是「浪漫之城,生態珠海」,2010年的口號是「浪漫之城,文化珠海」。10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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