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說明本公司與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專利訴訟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10-28 14:29:15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被告: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告: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灣智慧財產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99年度民專訴字206號
2.事實發生日:100/10/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瀚公司)於民國(下同)99年08月31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起訴,主張本公司侵害其中華民國新型專利證書號第213086號「發光二極體晶片之串聯結構」專利,本訴訟業經智慧財產法院於100年10月26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認定本公司產品並無侵害齊瀚公司上開專利之情事(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
(2)本公司擁有產品技術自主創新研發能力,並將諸多核心技術持續轉化為優質優勢智慧財產,據以增強與鞏固本公司優勢競爭能力,對於齊瀚公司對本公司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將全力維護並確保所有客戶與股東應有之權益。
4.處理過程:已委任律師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照目前相關爭議及暫定請求損害賠償金額5,000仟元研判,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揭露於財務報表中供投資大眾了解。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重申捍衛智慧財產及維護廣大股東權益之決心,倘任何廠商或個人有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行為或為損及本公司不實指控,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決不寬貸。
原文: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1028/KDZVAADA7MNVU.shtml
